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
發文字號:中普業二字第1121007062號
主旨:公告送達本關112年第11200096及11200100號處分書。
依據:海關緝私條例第46條及行政程序法第81條。
公告事項:請物之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,至本關法務緝案課(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)洽領旨揭處分書,屆期發生送達效力。
一、貨物所有人:不詳。
二、處分主文:沒入下列貨物。
(一)112年第11200096號:電子菸油18瓶。(110年6月18日於臺中英才郵局進口郵包中查獲,發遞單號碼:EA325307943HK。)
(二)112年第11200100號:電子煙彈12盒及霧化器2PCE。(110年9月14日於臺中英才郵局進口郵包中查獲,發遞單號碼:FB100817392CN。)
關 務 長 陳 木 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