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關表示,財政部於新修正「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」第45點第1項第3款規定,110年1月1日起,超過限量且未向海關申報之罰鍰予以調高,其計算基準如下:
根據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規定,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上表限量,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,超過限量的菸酒將由海關沒入,並依「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」第45點第1項第3款規定按超過限量裁處罰鍰。臺中關提醒,旅客入境攜帶菸酒之免稅數量僅限捲菸1條(200支)及酒品1公升,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請旅客主動向海關誠實申報,以免受罰。
臺中關表示,財政部於新修正「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」第45點第1項第3款規定,110年1月1日起,超過限量且未向海關申報之罰鍰予以調高,其計算基準如下:
根據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規定,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上表限量,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,超過限量的菸酒將由海關沒入,並依「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」第45點第1項第3款規定按超過限量裁處罰鍰。臺中關提醒,旅客入境攜帶菸酒之免稅數量僅限捲菸1條(200支)及酒品1公升,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請旅客主動向海關誠實申報,以免受罰。